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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稿
客台十年,拒絕BOT!
向張三拿錢,被李四包養?
發稿單位:台灣客家智庫
發稿日期:2013/6/29
選在客台成立十周年前夕,也是客家還我母語運動第二十五年,台灣客家智庫、台灣客社及台灣客家聯盟等多個社團今(29)日舉辦記者會表示,作為長期參與客家運動的運動者,我們認為,在客家運動的軌跡上,客家電視台正好可以做為一個指標,檢視目前政府的客家政策。因此,我們沈痛地提出目前客台的困境,就是由客委會編列預算,卻當成一個標案指定發包給公共電視,強烈要求馬政府落實客家基本法,應重視超過400萬客家人口的媒體近用權!
客家電視台前執行長陳板表示,客家電視台十年,仍然「妾身未明」,客家電視台目前並未被納入《公共電視法》,因此仍是由客委會編列預算補助,當成標案,從過去被發包給台視、東森後,2007年依照《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》(註1)又被指定發包給公共電視。因此,到底是出錢的要管、還是BOT的包商來管?還是張三、李四通通不管?此外,日本的公視NHK經費有1800億,韓國的KBS有300億,台灣的公共電視有9億,加上募款共有13億,而客台僅只有4億,甚至還逐年遞減,馬政府的客家經費倍增,根本沒有挹注在客台。
客家電視台創台籌備小組召集人楊長鎮直接點名龍應台部長失職,客台由公視辦理後,由於公視董事難產,透過董事會運作三年一任的台長遴選及客台諮議委員會,也隨之停擺,不但台長自2007年延任至今外,第二屆諮議委員會於2011年1月已屆滿,第三屆客家諮議委員仍未組成,造成從去年2月至今,已有29個月的客台缺乏監督、審議機制。6月25日剛選出的公視董事所組成的第五屆17位董事中,卻沒有一位具客籍或對客家文化事務有所參與的董事,實有違《公視法》第13條明定的「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」。此外,根據「客台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」第2條,公視董事應推舉客家籍董事擔任諮委會召集人,因此,如不加提客家代表董事,客台監督機制仍繼續擺爛。(註2)
台灣客家聯盟秘書長劉慧真表示,由於客台每年靠客委會補助約4億元,受限於政府每年預算編列固定,但卻又需向公視報告年度計畫,等同是「向張三拿錢、對李四報告」,反而無法提出自主性、長期性或具突破性的計畫,而難有作為,不但自製節目比率低,經費為了符合政府核銷程序,更是無法彈性運用。甚至在建國一百年時,還為了配合政府政策,硬是要擠出經費製作,這難道不會有排擠預算的問題嗎?
台灣客社副社長,也是客家運動前輩黃永達表示,由於客家電視台肩負著政府推廣客家文化的公共服務性質,因此自2010年之後排除了具商業性質的收視率調查,而採以觸達率作為績效指標。然而這項指標卻未有穩定成長,甚至不論在一般收視戶及客庄觀眾的觸達率,都有下降的現象,顯示客家電視台在難以突破現狀運作下,未來將有可能走向愈來愈沒有人看的窘境,客台十年,已到瓶頸!
台灣客家聯盟秘書長劉慧真表示,由於客台每年靠客委會補助約4億元,受限於政府每年預算編列固定,但卻又需向公視報告年度計畫,等同是「向張三拿錢、對李四報告」,反而無法提出自主性、長期性或具突破性的計畫,而難有作為,不但自製節目比率低,經費為了符合政府核銷程序,更是無法彈性運用。甚至在建國一百年時,還為了配合政府政策,硬是要擠出經費製作,這難道不會有排擠預算的問題嗎?
台灣客社副社長,也是客家運動前輩黃永達表示,由於客家電視台肩負著政府推廣客家文化的公共服務性質,因此自2010年之後排除了具商業性質的收視率調查,而採以觸達率作為績效指標。然而這項指標卻未有穩定成長,甚至不論在一般收視戶及客庄觀眾的觸達率,都有下降的現象,顯示客家電視台在難以突破現狀運作下,未來將有可能走向愈來愈沒有人看的窘境,客台十年,已到瓶頸!
項目 年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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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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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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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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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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觸
達
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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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觀眾收看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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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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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.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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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.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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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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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庄觀眾收看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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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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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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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.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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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.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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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客家智庫秘書長劉介修表示, 在1998年還我母語運動後,老三台逐漸有客語新聞時段或節目,公視亦有播出頗後好評的「客家新聞雜誌」,讓主流電視的閱聽眾能有機會認識客家議題。但2003年客台成立後,客家節目全都放置於客台內播放,只有零星由客委會補助的節目,如「來怡客」等才有機會在主流媒體播出,形成客家節目只存在在17台,客台的成立,反而更加限縮客語節目及客家議題與跨族群的交流。而依照公視2011年度報告,公視播映時數共計8,455小時,若依服務對象分類,客家與原住民各節目僅有75小時、74小時,僅佔0.887%左右。
台灣客家智庫理事長曾年有表示,2003年客家電視台的設立,為隔年原住民電視台的開台打了一劑強心針,開啟了台灣多元族群百花齊放的傳播視野。然而,十年後,我們卻看到客家電視台仍站在徘徊的十字路口,面臨難以突破的困境。我們認為,客台的成立,不應是客家運動的終(結)點,而應該是作為客家運動的長期引擎。在馬政府客家基本法推出後,再次確認客家族群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之保障,但這不能只是聊備一格的框架,在台灣有超過400萬人口的客家族群,客家電視台不應該愈走愈後退。我們期待政府能有魄力及視野,突破困境,為客家電視台的下一個十年,提出新的願景及定位!未來智庫下半年也將舉辦相關公聽會及座談會,針對客台因是否納入公共電視法,還是獨立成為全球性的客家商業電視台等,凝聚共識,積極督促立法委員修法,讓客台正身。
註1:《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》第14條:政府編列預算招標採購或設置之客家電視、 原住民電視、台灣宏觀電視等頻道節目之製播,應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之次年度起,交由
公視基金會辦理。
註2:《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》
第二條 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執掌事項如下:
一、初審客家電視臺之營運計畫及重大營運方針,供本會董事會決議。
二、監督客家電視臺之營運,接受台長定期報告。
三、審議客家電視臺副台長及一級主管人事,並報請本會董事會任命之。
四、審議客家電視臺管理及業務執行重要規章,並提請本會董事會決議。
五、促進客家電視臺與族群社區之服務。
六、其它經本會董事會決議之任務。
第四條 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組成相關事項如下:
本會董事會推舉兩位董事參與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,並分任召集人與副召集人,召集人應以客家籍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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